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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导读: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

成都市高新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有效投入奖补

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高端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包括),且其中设备与信息化(不包括土地费用)投入50%(含)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按实际总投入的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且其中设备与信息化(不包括土地费用)投入50%(含)-70%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按实际总投入的8%,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与信息化(不包括土地费用)投入70%(含)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按实际总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对经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分别给予不超过15%,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入选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按照“灯塔工厂”“零碳工厂”标准新建且总投资在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三、推广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示范

在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里,列入国家、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对上级无资金奖励的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四、实施智能制造生态伙伴计划

遴选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免费为需方伙伴提供“智改数转”诊断,对优秀案例在政策框架内给予支持。针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融资需求,协助对接银行资源,按照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最高不超过4.3%执行贴息标准方面,给予50%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最长3 年。支持区内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评估诊断、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对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达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包括),按服务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含),按服务费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评估诊断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对通过一级及以上评估的企业,给予服务费30%,最高20万元奖励。经评审验收的市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15%、最高 300万元补助。

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评定的企业,按评定结果等级AA 级、AAA级及以上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23001-2017)贯标而未执行新型能力分级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七、提升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鼓励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服务商对区内制造业企业或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工控)安全诊断咨询,给予信息安全服务商每家1万元的补助,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首次通过工控安全贯标认定的制造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八、支持企业上云

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对评为四川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九、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支持辖区内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二级节点,鼓励二级节点企业探索基于标识解析的供应链管理、工厂内物流、关键产品追溯、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转型升级应用。对参与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企业,并取得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按项目总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本政策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区内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且不重复享受。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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